浅析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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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正逐步成为商业银行下一步发展的重点业务。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形式多样的个人理财业务。但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接下来得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问题 对策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大多数居民都将投资于证券与房地产业的资金撤回到银行,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对于银行相对稳健的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也就变得越来越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不过,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理财市场规模较小。虽然业务发展较快,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就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和对策。

1、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刚刚起步。在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趋于成熟,服务内容丰富、方式多样。而个人理财业务在国内还处于新兴阶段。与他们相比,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明显滞后,在思想观念、发展理念、营销策略、科技支撑、产品创新、综合服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足。

个人理财产品不断丰富。长期以来, 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但目前的理财产品正由单一固定型收益向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转变,可以分为:证券类理财产品,新一代的QDII理财产品,结构性人民币理财产品,更好的结合了市场。这些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存取款、信用卡、汽车和房屋等各种消费贷款、 保险、买卖股票、基金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且增速喜人。

理财服务模式不断升级。个人理财的品种由简单的储蓄与 代收等业务演变为多种产品服务体系;各家商业银行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系统,如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个人理财中心不断升级,服务模式突破传统的柜面服务。

理财风险控制小有建树。银监会针对理财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规范金融市场,为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尽可能的保障。

2、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存在问题

21 分业经营限制发展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和体制。银行、证券、保险这几个行业的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他们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 客户进行组合投资。客户只能凭借自己的投资理念去证券、保险业投资,要实现资产的增值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可见,这种金融政策和体制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22 理财产品创新不足

目前,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大同小异,设计上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针对客户需要进行的个性化设计,理财产品附加值低,产品的创新能力不强。同时,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仍以投向风险较小的债券市场以及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为主,投资渠道狭窄,甚至连营销模式也几乎一样,对顾客的吸引力不大。

23 理财人员素质偏低

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服务涉及面广,涉及到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各方面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大到个人人生目标的实现与否,细到日常生活的衣食支出,都被包含在内。现有部分理财人员尚不能很好地掌握与个人理财有关的基本专业知识,不能正确解读与投资有关的经济,缺乏理财过程中对金融工具的遴选能力,鲜有独立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理财规划的能力。他们难以适应日益专业化、复杂化个人理财市场发展的需要。理财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24 风险控制鲜被重视

银行为客户理财业务是适应市场发展的自发行为。因此,银行理财业务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就目前而言,各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普遍承诺了高额的收益率,却弱化了风险提示,或对产品的风险揭示不醒目、不具体,或对结构较为复杂的理财产品缺乏通俗易懂的解释与分析,或没有结合产品具体结构揭示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国内大部分银行把理财业务作为储蓄业务的替代品放在表内管理的业务模式和定位上,长此以以往,将隐藏很大风险;个人理财产品仍然受到利率和汇率的风险影响,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客户将损失利率提高的机会收益;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则面临诉讼威胁,并且还可能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但面对诸多问题,至今,并没有非常完善的相关法规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规范。业务风险的控制没有被重视。

3、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分析

31 加强跨行合作,实行规范混合经营

在目前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商业银行应与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加强跨行合作,实行规范的混合经营。混业经营是当今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应该从现阶段的相互业务 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接触。作为个人理财主要提供者,由于国家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做了较少的限制,商业银行只要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合规守法经营,就可以在经营银行业务的同时,经营证券、信托以及保险业务等,如经营存放款、证券买卖、担保、投资信托、租赁储蓄全方位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同时,国内商业银行应该通过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者银行与基金公司组成战略联盟,打通银行进入证券、基金市场的障碍,扩大银行的投资范围,或者可以适当考虑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新的金融产品和更便利的产品营销模式。这样,我国银行才能进入国际金融市场。中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既是适应金融国际化、应对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也是拓展自身业务、应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要。

32 加快业务创新,打造优质理财品牌

产品是银行占领、维系客户和创造收入的关键。在宏观政策环境没有突破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商业

33 完善培训机制,培养专业理财人员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我们必须完善培训机制,培养专业理财人员。金融理财师既有现代经济科学理论知识,又通晓银行传统金融服务产品,并熟悉新兴的金融衍生产品。如此高端人才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培训积累。那就需要国家加大投入。如可在各大院校将金融理财产品设计作为一个专业独立出来,该专业需涵盖相关金融理财工具的运用及投资理财理论研究等,着重于西方先进金融产品设计经验与中国国内特殊国情的结合。还可请高端人才进行短期培训,以适应当前形势需要。

34 防范投资风险,规范金融业务发展

完善与个人金融业务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理财产品的设计、开发应该有着严格的开发审批程序和规范。对每款理财产品及其相关交易工具所涉及到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都要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加强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对新业务的研究、开发、管理以及协调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规范的服务,可以使新业务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存在很多问题,但市场前景却十分广阔。通过实行混合经营,细分客户市场,打造优质理财品牌,培养专业理财人员,提升服务质量,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将会渐入佳境。

摘自:毕业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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