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集团9月18日上会:科创板招股书出炉 微信支付不是竞争对手?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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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集团9月18日上会:科创板招股书出炉 微信支付不是竞争对手?


巨兽来了!

9月9日,蚂蚁集团在回复完第二轮问询之后,同一晚,科创板上市委会议公告显示,将于9月18日审议蚂蚁集团科创板首发。

招股书显示,蚂蚁集团拟在A股和H股发行的新股数量合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10%,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3897亿股(绿鞋前),意味着将发行不低于30亿股新股。招股书称,与本次发行同步,拟在香港联交所进行 H 股发行。全球首次公开发行后,蚂蚁外资股比将不超过发行后股份总数50%。

来看看“蚂蚁速度”,从8月25日蚂蚁集团科创板IPO受理到9月18日上会,其科创板审核全程仅用时25天。

9月18日首发上会,将发行不低于30亿股新股

9月9日,蚂蚁集团在回复完第二轮问询之后,同一晚,科创板上市委会议公告显示,将于9月18日审议蚂蚁集团科创板首发。

招股书显示,蚂蚁集团拟在A股和H股发行的新股数量合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10%,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3897亿股(已考虑向蚂蚁国际B类及C类股份持有人发行不超过 329,700万股H股未考虑A股发行和H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全球首次公开发行后,蚂蚁的外资股比将不超过届时股份总数的50% 。

蚂蚁集团于7月20日宣布启动在A+H股同步发行上市计划以来,其IPO进程就按下了快进键。8月21日境外上市审批材料被受理、8月24日A股上市辅导完成。8月25日晚间,蚂蚁集团向上交所科创板递交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同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A1招股申请文件,迈出A+H上市关键一步。

从8月25日蚂蚁集团科创板IPO受理到9月18日上会,其科创板审核全程仅用时25天。“9月10日前后过上市委,14号前后之后申请注册,当周批下来,10月20日前后上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蚂蚁后续上市进程比较乐观,此前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从进度来看可以参考当时的中芯国际(52.780, -1.33, -2.46%),后者9天过会、46天上市。

民间借贷利率受限,“可能增加合规难度、提高合规成本”

9月9日,上交所官网披露蚂蚁集团第二轮问询回复,五大问题成为关注焦点。两天前,蚂蚁集团刚刚就公司治理独立性、控制权及股权结构、业务模式、同业竞争等六大方面问题,回复上交所第一轮审核问询。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调整的通知》发布后,外界普遍关注对蚂蚁等金融科技公司的影响。根据条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修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按照最新一期的LPR利率计算,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即为年化15.6%。

从蚂蚁的招股书来看,蚂蚁收入主要来自三大方面: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收入、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创新业务及其他。这之中,与数字支付和商家服务收入占比不断下降相对应,蚂蚁集团的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收入(包括微贷科技、理财科技、保险科技及数字金融平台业务等)在总营收中的占比从2017年的44.33%提升至2019年末的56.2%;到了2020年上半年末,该项业务收入占比将近64%。

其中,尤其是微贷科技相关业务营收占比从2017年的24.75%提升至2019年末的34.7%;今年上半年占比提升至39%。其中,今年上半年,借呗、花呗的净利润分别达到6.22亿元、4.34亿元;而在去年全年是11.97亿元、15.79亿元。

利率受限,加之今年7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从准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的管理机制,在合作机构资质、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方面均收严,对蚂蚁集团的业务经营发展会有哪些影响?

针对交易所的问询,蚂蚁在回复函中回应称,“尽管公司的业务模式坚持普惠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模式,但是该等规定在适用范围等具体执行方面的安排仍处于进一步明确的过程中。”

此外,分析认为,“蚂蚁平台促成的微贷业务,由金融机构合作伙伴实际放款或已证券化的比例合计约为98%,只有大约2%的贷款存在于蚂蚁的资产负债表上。从放款主体分析,新规对花呗、借呗影响有限。”

上市前夕恰逢多个主营业务相关的政策变化,在回复函中,蚂蚁称,“(这些变化)可能会提高公司合规的难度,增加公司的合规成本。以往公司曾调整业务和合作模式,以遵守支付、网络借贷、理财和保险方面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此外,我国和海外监管机构可能会继续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公司的服务覆盖金融服务行业的多个方面,且业务持续创新。面对新的法规和监管环境,公司不能保证始终能对业务做出及时调整以应对合规要求。为此,公司可能会增加成本,预期的业务增长也可能受到影响。”

对于市场关注的“金控准入管理”新规,在此前公布的招股申请文件中,蚂蚁集团已披露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

微信支付不是竞争对手?

同业市场竞争情况,再次成为上交所问询重点。

根据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披露,蚂蚁面临来自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公司、支付服务提供商(如商业银行及其他数字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及其他科技公司或金融机构的竞争。

在此次问询中,蚂蚁再次重申,业务生态独特,与其他企业如腾讯、微信支付等并不具备可比性。

蚂蚁称,“在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领域,全球范围内提供支付服务的企业较多,国内市场由腾讯运营的微信支付也提供类似的数字支付服务,但这些企业提供的支付服务和公司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业务存在一定差异,并不具有可比性。”

从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及相关业务数据、指标来看,蚂蚁披露,覆盖消费者及商家规模上,截至今年6月末,支付宝月活用户达7.11亿、商家数超过8000万;目前已涵盖1000种日常生活服务及两百万个小程序等。

在数字金融科技平台领域,截至今年6月末,蚂蚁合作的金融机构超过350家,提供信贷、理财和保险产品,“该等开放科技平台业务较为创新和独特,目前并无可比公司。”蚂蚁认为,在理财科技平台上,优势在于与国内大多数基金、券商、保险机构及银行合作,提供了6000多种理财产品, 在创新业务上,有在2014年最早推出的“花呗”、余额宝以及基于电商场景的退货运费险等。

在回复函中,蚂蚁称,面对未来的变化,“现有业务和合作模式在实质上将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始终坚持三个原则:坚持普惠性,专注于服务消费者和小微经营者;坚持开放平台模式,为金融机构提供平台与工具,与金融机构互补、互信;坚持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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